一.项目名称
“库房文物、资料消杀”服务
二.项目性质
文物保护
三.项目规模
消杀文物、资料数量:约4000件(套)书画、古籍类藏品
消杀地点:云南省博物馆文物库房
服务起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起(以馆方通知为准)
四.项目预算
拾壹万元(110000元),包含消杀装置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使用,以及耗材、人工、技术服务等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用低氧气调消杀服务,消杀时含氧量应低于1%,温度控制在18~25℃,相对湿度控制在50% - 60% 。消杀过程中需在密闭空间内安装氧气浓度传感器和温湿度监测设备,实时监控环境参数,确保消杀效果。
2.在处理空间内放置含有已知活性的敏感害虫(如烟草甲幼虫)的测试包,测试包放置应确保文物安全,在处理结束时检查其死亡率,作为处理效果的生物验证。
3.消杀操作符合文物消杀相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
4.消杀操作过程中确保消杀文物、资料安全。不污染藏品,高效杀死害虫,防止害虫和霉菌滋生和繁衍,实现对文物的杀虫抑菌及数据监测的需求。
5.消杀操作过程中符合云南省博物馆文物库房管理规定,如操作人员入库手续的办理、库房电源的使用、材料运输的要求等。
6.消杀操作过程中合理安排藏品摆放位置和通道,消杀设备的数量和安装根据消杀物品数量、库房空间等现场情况灵活安排。
7.馆方保留5000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经馆方现场核查消杀文物、资料无虫害复发、霉斑新增等异常情况后,无息退回质保金,如果消杀文物、资料在一年内存在虫害复发、霉斑新增等异常情况,供应商需及时无偿提供消杀处理。
六.项目周期
合同签订后,以馆方通知为准开始消杀工作,一个月内完成拟消杀的全部文物、资料的消杀工作。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谈判。
2.有2022年以来博物馆文物藏品消杀的业绩(低氧气调消杀技术),未发生过文物藏品安全事故。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罚过(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报价文件递交和询价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6393号云南省博物馆4楼405会议室
九.询价要求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准时到会。报名供应商应准备好报价文件(需纸质书面文件,密封完整,在信封的密封处加盖公章,信封上标明报价方单位名称、报价项目、报价人及联系方式,报价单每页加盖公章),文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专业资质证明材料、项目清单及报价、预算明细等。报价人必须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及预算明细。无预算明细者视为无效报价。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3388852420
云南省博物馆
2025年6月20日